关于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预录取考察对象的通告
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工作已完成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和业务能力审核、笔试和面试等环节。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132人为预录取考察对象(名单附后)。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将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与被考察人所在单位提前沟通,具体考察时间,由考察组通知相关单位。
考察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人才工作处 张明,联系电话:010-63418723;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领军人才工作处 李强,联系电话:010-6198665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邮编:100038)。
特此通告。
企马办提醒您,更多详情请查看附件:第十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预录取考察对象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