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发布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民航旅客运输服务将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电子行程单)。这是继铁路电子发票后,我国交通领域发票电子化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
企马办提醒:新政旨在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管理效率,为旅客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企业和个人需提前了解相关规则,确保报销入账无忧。
1. 开具主体:境内注册的航空运输企业和代理企业均可开具电子行程单。
2. 开具内容:电子行程单包含发票号码、旅客信息、行程信息、票价、增值税税额等核心内容。企马办特别提醒,保险费将单独列示,不计入电子行程单总价。
3. 获取方式:旅客可在行程结束后180天内,通过航空公司官网、移动客户端或服务电话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超过180天的,需与航空公司协商办理。
4. 交付方式:电子行程单可通过官网下载、移动客户端推送或电子邮件发送,方便旅客随时获取。
1. 报销入账规则:
2.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3. 红字发票处理:
1. 系统升级:企业需及时升级财务系统,支持电子行程单的接收、查验与归档。
2. 流程优化:调整报销流程,确保电子行程单的合规使用。
3. 员工培训:加强财务人员和员工的培训,普及电子行程单的使用方法。
企马办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财税服务,助您轻松应对新政挑战。
1. 国际机票是否适用电子行程单?
答:目前仅支持境内旅客运输服务,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机票暂不支持。
2. 电子行程单如何查验真伪?
答: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或税务数字账户查询。
3. 电子行程单遗失怎么办?
答:可通过航空公司或代理企业重新申请开具。
企马办将持续关注新政动态,为企业提供最新解读与专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