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公告,宣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除保障性住房外,全区各类型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统一调整为1%。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内蒙古房地产市场税收调控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企马办为你深度解读,助你快速掌握政策要点!
土地增值税作为房地产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调节房地产市场、抑制投机性购房的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波动,部分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过高,增加了企业资金压力,影响了市场健康发展。此次调整是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号)要求,旨在通过降低预征率,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公告,除保障性住房外,全区各类型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统一调整为1%。这一调整适用于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商业用房等。值得注意的是,保障性住房不受此次调整影响,仍按原有政策执行。
以下为具体执行要点:
公告明确,本次调整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企马办提醒企业注意以下关键点:
此次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作为企业服务的专业平台,企马办为企业提供以下建议: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调整,是内蒙古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举措。企业应抓住政策红利,优化税务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企马办将持续关注政策变化,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税务服务支持,助力企业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