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将宁波市各类型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统一调整为1.5%,并明确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这一调整的背景是什么?企马办为您详细解读。
从政策背景来看,此次调整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的调节作用。早在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就明确了各地区预征率的下限,东部地区省份为2%。2023年6月,宁波市将预征率调整至2%,达到下限水平。然而,2024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降低0.5个百分点,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下限调整为1.5%。宁波市此次调整正是为了响应国家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公告》,宁波市各类型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将统一调整为1.5%,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具体内容如下:
此次调整后,宁波市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将低于东部地区其他省份,为企业减轻税负,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于企业来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调整直接影响到资金流动和税务筹划。企马办建议,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应对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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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调整,对宁波市房地产市场将产生深远影响:
企马办认为,此次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调整,是宁波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契机,企业应抓住机遇,积极应对,实现可持续发展。
宁波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调整,为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企马办作为专业的企业服务平台,将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税务咨询和筹划服务,帮助企业轻松应对新政,实现健康发展。如果您对新政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企马办,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