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3日,山西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土地增值税免征政策的执行标准。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作为企业服务领域的专家,企马办第一时间为您解读这一重磅政策,帮助您抓住政策红利。
根据公告,纳税人建造的居住用住宅,若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即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这一政策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了2006年发布的《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财税〔2006〕29号)。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政府多次出台政策以稳定市场。此次土地增值税免征政策的调整,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进一步细化,也是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2024年第16号)的具体举措。
该政策的出台,一方面鼓励开发商建设中小户型住宅,满足普通家庭的住房需求;另一方面通过税收优惠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1. 适用范围:该政策仅适用于居住用住宅,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房产不在此列。
2. 建筑容积率要求: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需在1.0以上,这意味着高密度住宅项目更易享受政策红利。
3. 面积限制:单套建筑面积需在144平方米以下,超过此面积的住宅无法享受免征政策。
4. 增值额限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住宅方可免征土地增值税。若增值额超过20%,则需按规定缴纳相应税款。
企马办为您梳理了申请免征土地增值税的具体步骤:
企马办提醒您,申请过程中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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