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这一政策调整无疑将对福建省的房地产市场产生深远影响。作为企业服务的领航者,“企马办”为您详细解读这一政策,并为企业提供应对策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在项目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一定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不同房地产项目的增值水平发生结构性分化,相当部分房地产项目增值率下降幅度较大。为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调节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
《公告》规定,除保障性住房实行零预征率外,其它各类型房产的预征率统一为1.5%。这一调整旨在保障土地增值税收入及时均衡入库,缓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困难,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申报属期为2025年1月起的税款,适用本《公告》确认的预征率。
面对这一政策调整,企业需要采取以下策略:
“企马办”作为企业服务的专业平台,将持续关注政策动态,为企业提供最新的政策解读和专业的咨询服务,助力企业在复杂多变的政策环境中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