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辽宁省(不含大连)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将调整为1%,保障性住房预征率为零。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更好地发挥土地增值税的调节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那么,这一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对企业和个人有何影响?企马办为您详细解读。
2024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号),将东北地区省份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调整为1%。这一调整的背景是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部分地区出现供需失衡、价格波动等问题。为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进行调整。
辽宁省作为东北地区的重要省份,房地产市场同样面临挑战。此次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既是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政策的具体举措,也是辽宁省优化税收结构、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重要一步。
根据《公告》,辽宁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
这一调整不仅降低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负担,也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公告》明确,新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操作如下:
这一时间安排为企业提供了充足的过渡期,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调整将带来以下影响:
企马办提醒广大企业,新政的实施虽然有利于降低税负,但也要求企业加强税务管理,合理利用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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