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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个人住房转让个税新政解读:1%核定税率如何操作??

一、政策背景与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江西省税务局发布了《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规范个人住房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企马办提醒您,这一政策将从202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有房产转让计划的个人来说,了解新政内容至关重要。

二、新政核心内容解读

根据公告,江西省个人住房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主要有以下两点:

  1. 核定征收率:对于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将按照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2. 拍卖收入征税:个人通过拍卖方式取得的住房拍卖收入,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145号)的规定执行。

企马办特别提醒,核定征收率的设定为1%,这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税务计算流程,但同时也要求纳税人确保提供完整的房屋原值凭证,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三、操作步骤详解

为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操作新政,企马办为您梳理了以下步骤:

企马办建议,如果您对税务计算或申报流程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服务机构,以确保合规操作。

四、企马办的服务支持

作为一家专业的企业服务平台,企马办为您提供全方位的税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企马办始终致力于为企业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助力您在复杂的税务环境中游刃有余。

五、结语

江西省个人住房转让个税新政的实施,标志着税务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化和透明化。企马办将持续关注政策动态,为您提供最新的税务资讯和服务支持。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随时联系企马办,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